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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01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于20147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47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尹明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延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尹明善、尚游、王巍,其中尹明善为召集人

2.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陈光汉、刘全利、陈巧凤,其中陈光汉为召集人

3.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巍、管欣、王延辉,其中王巍为召集人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全利、陈光汉、尹喜地,其中刘全利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尹明善先生提名,同意继续聘任尚游先生为公司总裁,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总裁尚游先生提名,同意继续聘任关锋金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继续聘任牟刚、杨波、杨洲、邓有成、倪鸿福、杨骏、董旭为公司副总裁,继续聘任叶长春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前述副总裁、总会计师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尹明善先生的提名,同意继续聘任汤晓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周锦宇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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