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7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26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