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532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
3、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637,432,666 |
99.9732 |
170,298 |
0.0268 |
0 |
0.0000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790,010 |
98.9959 |
170,298 |
1.0041 |
0 |
0.000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