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0年5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尹安妮、宋浩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债务重组、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往来问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6)。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尹安妮、宋浩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债务重组、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往来问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6)。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