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理资金往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5月22日前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和披露,公司已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年会清理资金往来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0-059)。
因本次问询函相关问题涉及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主体,部分内容需要时间进行收集,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对该《问询函》延期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组织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