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通知管理人,力帆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0年8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