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建设单位具体情况编制本文件。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和工程说明中的所有条款。
3.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其实质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能否中标,招标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5.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规定的日期组织现场勘察并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6.中标工程不允许转包。
二、招标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力帆三工厂涂装车间物流运输区域及车身转挂区域地面硬化整改项目。
2.项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力帆汽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内。
3.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4.工程概况:对原力帆汽车二工厂6401系列、6420系列、1022系列、1025系列车身搬迁到力帆汽车三工厂进行集中生产的共线改造,从而实现汽车事业部的产能调配、费用控制、质量提升及规避环保风险的目的,搬迁转运过程中需涉及地面铺设钢板,以保障车身转运的顺畅流通。
5.招标内容:甲方指定更换区域的制作安装钢板,数量约450m2,钢板厚度4毫米,点焊拼接,规格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而定。
6.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7.工期要求:总工期不得超过20天。
8.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9.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0.投标时间安排:
10.1招标文件领取:2018年5月23日17:00时之前均可领取。
10.2现场勘察:2018年5月23日17:00时之前均可联系招标方踏勘现场。
10.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17:00时。
10.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2.投标人应提交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可为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定标后30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5.3不按照规定投标或恶意竞争的。
6.投标保证金电汇地址:
单位名称: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5000 1043 6000 5022 0388
7.投标保证金现金交纳地址: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处。
四、投标报价及结算说明
1、本工程按总包干价(含材料、制作、、运输、安装、利润)及税率形式报价,参照附件报价表填写。
2、甲方指定水、电接口(不论远近),水电免费使用。
五、付款方式及发票
1、开具给甲方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付款方式为半年承兑汇票。
3、付款条件:验收完成后支付价款的95%,质保期贰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尾款。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标书应包括: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表、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公司近期工程业绩;其他自愿提供的有利条件。
2.投标报价:
2.1 投标方须结合现场实际及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投标书中要求的内容。
2.2 投标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按附表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一份,用A4纸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印章清晰可辨,装入密封袋中,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骑缝。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项目等。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公司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投标文件文件袋开口处应封条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
2.2 文件袋封面应按本招标文件附带的格式制作、粘贴并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17: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4.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修改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2 开标地点: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工程二部办公室。
2.评标
2.1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同等质量,价格优先。
2.2评标组织:成立招标小组,由重庆力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参加。
2.3影响评标的主要方面: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服务承诺及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企业业绩和信誉。
3.定标
评标结束后,评标相关人员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经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交的评标报告和依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根据,合同将授予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不予解释,为维护招标人的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
4.中标通知
4.1定标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4.2 中标通知书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4.3 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封存不予退还。
九、联络
1、招标单位全称: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2、详细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539号力帆基建工程中心工程二部
3、邮编:401122
4、电话:(023)61663852,18523520866
5、联系人:任正东 张科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待中标签定合同时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商定。
2、招标人拥有本次招标活动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