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10月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2013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2013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出资币种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92亿元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筹),出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筹)49%的股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拥有多家海外子公司,为便于设立后的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筹)为海外子公司提供相关财务融资安排,公司拟将出资的人民币3.92亿元中相当于500万美元的出资份额以美元形式出资,汇率按照出资款到账验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进出口”)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力帆进出口的日常资金融通,提升公司整体收益水平,拟由本公司向力帆进出口增资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力帆进出口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亿元增至人民币13.5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