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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5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于20137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62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7(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3年度)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3年度)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王延辉、陈雪松和杨永康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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